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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0 14:51
来源:本站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和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相关规定,基金设立单位(个人)因企业经营原因,提出终止基金申请,现经会长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终止以下慈善基金,具体名单如下:
华高科(宁波)集团有限公司—鄞州区慈善总会华高科爱心扶贫帮困基金;
宁波陈记天滋久餐饮有限公司--天滋久慈善基金。
以上慈善基金终止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。基金有剩余资金的按照协议约定支配,协议未约定的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要求,用于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活动和项目,并向社会公开,确保资金使用合法、透明、合规。
慈善基金正式终止后,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再以本基金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,特此公告。
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
2026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