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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2-10 10:01
来源:本站
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招聘简章
因工作需要,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;
(二)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及团队协作精神;
(三)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身体条件等要求;
(四)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学历、范围、专业及其他要求
招聘岗位 | 招聘指标 | 学历要求 | 招聘范围 | 所学专业要求 | 其他要求 |
综合文字 | 1 | 本科及以上学历 | 宁波大市户籍; 35周岁以下 |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| 有较强文字功底,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|
财务 | 1 | 本科及以上学历 | 宁波大市户籍; 35周岁以下 |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| 需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,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|
三、招聘办法和步骤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3年2月10日-2月20日17:00止;
2.报名邮箱:admin@yzcsw.org
3.报名要求: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《2023年鄞州区慈善总会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填写完整,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,连同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学位证书(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)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。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,一律不予受理。
邮件名称写明:用人单位名称+应聘岗位名称+应聘人员姓名。
4.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,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(二)考试
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。笔试、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成绩、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内容均通过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官网(http://www.yzcsw.net)及微信公众号“鄞州慈善”进行公布,请及时关注。
1. 资格复审及面谈
(1)时间:2023年2月23日-2023年2月24日(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)。
(2)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。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(境)外留学回国(境)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、相关职称、职业(执业)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。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。
(3)针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,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,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,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等。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、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,并对其打分。根据面谈成绩(从高分到低分)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0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(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)。
面谈成绩仅作为确定笔试候选人员名单,不作为最终录用成绩。
2.笔试
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,总分100分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,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
3.面试
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分析能力、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。
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:1确定体检对象。若总成绩相同,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。
(三)体检
体检工作参照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号)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卫生厅关于转发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0〕109号)及人社部、国家卫计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3〕58号)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合格者进入考察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(四)考察
考察工作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(浙人发〔2008〕58号)和《关于修订〈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〉有关条款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4〕149号)执行。自愿放弃考察者,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。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。
(五)公示、录用
考察合格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。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,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不足时,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。
四、有关说明
1. 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规定,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、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区性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。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薪资待遇按相关规定实行。
2.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,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。
应聘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处理。
3.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不合格者,解除聘用合同。
4. 未尽事宜,由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研究决定。
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 89295671,89295673 (工作日上午8:30-11:00,下午14:00-17:00)。
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
2023年2月10日